第273章 狩猎队改革 专业化训练(2 / 2)
有一次,吴干部讲了个案例:邻县有个猎户,打死了一只熊,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罚款五万。
“那只熊是保护动物,打死它就是犯罪。”吴干部说,“不管你是故意还是无意,都要负法律责任。”
队员们心里一震。他们以前也打过熊,幸亏后来不打了。
文化课和法律课上了半年,队员们变化很大。不仅会认字写字了,还懂法了。遇到事情,知道怎么处理了。
有一次,小林子巡山时,发现有人在偷猎。他悄悄跟上去,看清那人的长相,记下他的车牌号,然后报警。警察很快抓到那人,一问,果然是惯犯。
“小林子,你怎么知道他是偷猎的?”警察问。
“他拿的枪,是违禁的;他打的鸟,是保护动物。”小林子说,“法律课上学过。”
警察竖起大拇指:“好样的!”
还有一次,铁柱在农场巡逻时,发现有人偷菜。他没有直接动手,而是先用对讲机报告,然后悄悄跟着。等那人把菜装上车,他带人围上去,人赃俱获。
“铁柱哥,你怎么不早动手?”一个队员问。
“早动手,他没偷成,就不算犯罪。”铁柱说,“等他装上车,就构成盗窃罪了。法律课上学过。”
队员点点头,服了。
曹山林看着队员们的变化,心里很欣慰。
他知道,护林队不再是以前的护林队了。他们有了文化,懂了法律,成了真正的专业人员。
以后,不管遇到什么情况,他们都能应对。
这就是他想要的。